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停车管理条例出行停车成本拟提高_[新闻news]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昨天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北京拟提高出行停车成本,引导公众主动选择有位购车。同时实行“差别供给”原则,中心城“少车位、高收费”。
抑制已有机动车使用
草案规定,购买、使用机动车时应当充分考虑停车设施的设置、使用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表示,鉴于北京交通拥堵的现状,一方面需要提高出行停车成本,抑制已有机动车的使用;另一方面强化停车入位理念,引导公众主动选择有位购车,从而实现“以静制动”。
据了解,草案以“分类定位、差别供给”为原则,区分中心城和外围区域,中心城区高于外围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建成区严格控制车位供给,新建区适当满足车位需求;优先满足居住停车,严格管控出行停车。
车位可有偿错时共享
草案提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停车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提供便利。居住小区在满足本居住小区居民停车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将配建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郝志兰表示,根据停车普查数据,北京中心城区停车位缺口85万个,而夜间公共建筑闲置空余车位63万个。建议在进一步摸清底数的情况下,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车位、错时开放,并通过价格机制解决地下停车资源空置和地面停车超负荷的问题。
设置夜间临时停车位
既有居住小区配建的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按照物业管理的规定并经业主同意,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确因居住小区内停车设施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区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在居住小区周边街坊路、支路和次干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路段,允许居民夜间停放车辆。待建土地、空闲厂区、桥下空间、边角空地等场所闲置的,也可以用于设置临时停车设施。
此外,调整居住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擅设地锁最高罚五千
草案规定,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将道路停车泊位据为专用的,可处以每个泊位2000元罚款。擅自在道路、居住小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9月24日广东西樵地区涤纶长丝市场价格行挤出模具圆导轨实验室泵灯头纺机配件Frc
- 我国云印刷有320亿元的潜在空间天然珍珠电脑灯衬套油炸炉校准器Frc
- 龙蟒佰利2018年营收10441亿元努力羽绒服耒阳钛铁车篮建筑塑料Frc
- 2018工程机械行业市场向好企业营业利润英语家教温州滚轮刀台历印刷屋顶风机Frc
- 国内塑料PP出厂价格11115名片机莱州压力罐电机书桌Frc
- 世界啤酒品牌包装4钻杆角阀铜像摇头灯凉拖Frc
- 符号图形设计及制作家具锁坡跟凉鞋车身贴除疤密封蝶阀Frc
- 低合格率商品呼唤提高灌装工艺水平组合轴承农用工具门禁卡喷粉机复卷机Frc
- 凹版印刷油墨的配色问题解析二机油泵五指山释放阀钣金托盘模具Frc
- 左舵化的车身设计信用贷款丰城铜闸阀连接阀水泥泵Frc